的不平等?如何避免虚拟空间变成一个新的垄断场域?”
和刚才的问题不同,这几句话一出来,会议室里响起了低低的议论声。
张曼曼在角落里停下了转笔的动作。梁灿的目光在厉教授和李乐之间来回移动了一下。
马主任端起茶杯,和惠庆对了个眼神,见惠庆摇摇头,便没有出声。
李乐让自己在这个问题的压力下站了一会儿。
“厉教授,这个问题,坦率地说,我们的理论框架目前还无法提供一个完整的、操作化的解决方案。但我们提出了一条分析路径。”
“什么路径?”
“我们把网络空间中的公平问题,分解为三个层次。”李乐伸出三根手指,“第一层是接入公平,即人们能否平等地获得网络基础设施和基本数字技能。这一层的问题相对容易解决,随着技术普及和成本下降,接入鸿沟正在缩小。”
“第二层是参与公平,即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话语权和可见性是否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。这一层的问题更为复杂,因为它涉及到平台算法的设计逻辑、推荐机制的偏向性、以及注意力经济的分配规律。”
“第三层是收益公平,即人们能否从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劳动和创造中获得合理的回报。这一层的问题最为深刻,因为它触及了数字经济的产权制度和分配机制。”
他放下手,“我们的研究重点放在了第二层和第三层。”
“在第二层,我们发现,网络空间中的话语权分布呈现出明显的幂律特征,少数头部用户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注意力资源,而绝大多数用户的可见性接近于零。这种分布格局,部分是用户自身能力和努力的产物,部分则是平台算法的设计结果。”
“在第三层,我们发现了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,用户在平台上创造的内容和数据,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并不属于用户本人,而是属于平台。用户付出了时间和精力,创造了价值,但这些价值的变现收益,绝大部分被平台攫取。”
他说到这里,看着厉教授的眼睛。
“所以,我们的想法是,要保证起点公平和规则公平,不能仅仅依赖技术手段或市场机制,还需要一套适应网络空间特征的制度设计。这套制度设计应当包括:算法的透明性和可问责性、用户数据权利的明确界定、以及平台垄断行为的有效规制。”
“但目前,这些都还停留在理论探讨的阶段,要从理论走向实践,还需要更多的跨学科合作和政策层面的推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