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音轨波形看了几秒。
“再放一遍。”
郑在俊没问为什么,把进度条拖回起点,又按了一次播放。
第二遍。
白时温闭上了眼。
不看波形了,只听。
第二遍结束。
“再来。”
第三遍。
白时温的嘴唇开始动了。
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。
口型是在跟着某种内部的节奏开合。
他在填词。
既然是要夹带那些中二的私货。
既然要讲什么“书写历史”和“流传千古”。
那主人公的具象化,必须跟极致的竞技荣誉挂钩。
不能是我。
得是别人。
他第一个想到了大洋彼岸那个把偏执刻进骨头里的人。
上赛季跟腱断裂,整个世界都以为他完了。
espn的年度球员排名把他从巅峰时期的联盟第一人扔到了第四十位。
四十。
从神坛上一脚踹进了泥里。
但他没有退。
凌晨四点的球馆没有观众,没有闪光灯,没有解说员的声音,只有篮球撞击地板的闷响和跟腱伤处传来的持续性疼痛。
这才是最顶级的工业佐料。
“再来一遍。”
第四遍。
白时温摸过桌上的一支水性笔,扯过一张空白的a4纸。
笔尖重重压在纸面上。
跟随着极具压迫感的中低频鼓点,一行一行地写了下去。
///
出发吧出发吧
是时候出发了
伤病阻挡不了我
困难阻挡不了我
将至暗的嘲讽踏作阶梯
把破碎的遗憾熬成奇迹
狂热的梦想家渴望成功
狂热的探索者追逐名利
绝不止步
直到我们成为传奇
///
私货夹得天衣无缝。
全世界的听众会觉得这是一首写给运动员的、写给追梦人的、写给所有不肯认输的家伙的热血战歌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首歌的第一版歌词,主语是“我”。
是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在头等舱的阅读灯下,写给自己的情书。
……
白时温把写完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