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,我尊重你们礼仪之邦的文化,你却不尊重我,让我做出了失礼的事情。」
顿了顿,对陶源微微一笑:「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每当我失礼的时候,我自己都害怕我自己。」
陶源一条腿迈入了鬼门关,隐约听见了死神的召唤。
他很费劲地开口,声音无比虚弱:「你……你认识我?」
「本来不认识,听完你和那孩子的对话,解开了我心头很多疑惑。」灰先生说的「那孩子」,指的是史密斯,那口气像一位老人在描述自己的小孙子。
说完走到史密斯旁边,蹲下去拍了拍黑哥们儿的小脏辫,用一种欣慰的语气说道:「好孩子,对不起,我原以为你经不起猎魔人拷打,出卖了尼古拉斯。现在,误会解除。作为回报,我可以告诉你,尼古拉斯并没有抛弃你。」
史密斯本来以为陶源强无敌,结果亲眼目睹陶源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。
对比太过于鲜明,史密斯这种狡猾的混子,用脚趾头也能猜到谁才是大爹。
他当场懂事了:「尊敬的大人,我联系不上我的主人尼古拉斯,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找不到他,我很迷茫,请您帮我找回我的主人。」
「不用找了,我们族群的血裔贵族,都有一盏魂灯。」灰先生说着,流露出伤感之色:「尼古拉斯的魂灯,灭了。」
「不,这不可能,我的主人很强大,没有人能伤害他。」史密斯不肯接受现实。
「感谢你对他的信心,我很欣赏你对主人的忠诚。今夜,我以族群领主的名义,赐你下去陪他。」灰先生竖起一根食指,划过了史密斯的脖子。
食指顶端指甲,如同一把尖刀。
完成了一次匪夷所思的切割,史密斯整个脑袋滚了出去。
脖子以下的身体,还在剧烈抽搐着。
灰先生比猎魔人更了解吸血鬼的缺点,什么银器、大蒜,太花里胡哨,他更喜欢一种直接有效的办法:脑袋搬家。
无论吸血鬼还是狼人,只要脑袋搬家,绝对不可能自愈。
轰隆隆!
夜空中,响起了雷鸣。
淅淅沥沥的小雨,变成了倾盆大雨。
暴雨掩盖了一切,没人知道球场上正在上演杀戮。
大雨下个不停,血水与雨水混杂,流进了下水道。
眼前那个笑着「赐死」史密斯的灰先生,宛若微笑刺客,令人毛骨悚然。
早已淋成了落汤鸡的陶源,一颗心不断下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