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易此时手中突然出现一柄斧头,乃是宝莲灯世界的盘古开天斧。
“你再瞅我一眼试试!”
外面的雷声突然停了下来,但好像不服气一样,浙浙沥沥的下起了小雨。
程龙看著外面的天气,猛的跑了出来“路易!下雨了!该收衣服了!”
“知道了知道了,晚上来我家吃饭,今天吃云吞麵!”
老爹此时瞬间將刚刚心理的烦躁拋下“小路,记得烧点毛豆!”
“没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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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易此时居住在老爹古董店的对门房间,当然,这是路易特意租的,路易的父母在八十年代从hk来到了灯塔,靠著金钱开道,没过多久就拿到了卡。
那之后路易就出生了,当时的路易还以为自己是都市文男主角,都想好了在成年以后跑回去老家拿张永久居住证,最好买几套四合院,等到时间一卖,跑一个二线城市当个up主,一辈子吃喝吃喝,岂不美哉。
结果就是在高中毕业,来到旧g山上学后就看到了一个大鼻子在路上狂奔。
那时候路易就知道,完了,都市文男主的地位没了,现在是玄幻文炮灰了。
路易当时有两个选择,一个是离开,离的程龙远远的,最好一辈子也別见面,等剧情结束后再回到日g山。
另一个就是主动凑上去,看能不能捞点好处,比如强身健体的功天,比如魔法。
路易记得整个剧情中好像主角团一个都没死,甚至反派好像都没死,顶多受点伤,想到这路易果断决定先去学点东西,实在不行等剧情开始就跑跑不掉的。
路易这人虽然经常不做人,但老爹真教了路易东西,路易怎么样也不可能就在旁边看。
老爹,不,准確说一大部分的种家男人都有一个特质,那就是好为人师,
区別只在於有人是只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好为人师,有人是只要你敢问他就敢教,不管他会不会,反正就是敢。
老爹无疑是前者,在看到同一个家乡来的后代,说著流利的家乡话,长得帅,无不良爱好,还特別爱学,老爹的瞬间就觉得孺子可教也。
只不过为了考验人品,老爹让路易在上学期间兼职当了一段时间收银和打杂,路易也直接在古董店附近租了个房租,在考察了半年后,老爹才让路易跟著程龙一起练武。
说是练武,但路易又不是傻子,什么武,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