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按照大明的里甲陪税制度,李家庄一百三十余户的辽响,都要由剩下的三十口老弱,一体均摊。”
“税吏逼迫过甚,为了完成任务,动輒殴打动刑。”
“最终最终李家庄那剩下的三十口老弱,全被逼死,无一人倖免。”
“隨后,我等再至杏子川,此地百姓尚有盈余。”
“但同行的税吏,却利用登记上的漏洞,大肆加征火耗,隨意摊派;”
“淋尖踢斛更不必多说,硬生生將杏子川农户搜刮一空。”
“眼见没了过冬的存粮,不少农户纷纷投井、跳崖”
“方圆一百三十里地,仅有王庄、以及地方士绅大户的田亩,未曾徵税。”
李立远毫不掩饰地讲述著,当年他在陕北一带徵税的所见所闻,听得江瀚是连连摇头。
明朝后期的財政崩塌,究其根源,主要就是因为不合理的税制,以及不断被侵蚀的税基。
明代的税制很奇怪,田亩的正税极少,真正压在百姓头上的,是那名目繁多、层层加码的徭役和摊派。
而这些徭役摊派,在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后,统一化作了“徭役银”,又称“丁银”。
而大明的士绅阶层,免除的,恰恰就是这部分最重的“丁银”。
並且,他们的正税,在朝廷的屡次宽免下,也几乎不再上缴。
这就导致了大明税基,被系统性地侵蚀。
藩王、官僚、士绅,通过土地投献和兼併,享受著免税的特权。
而所有的负担,最终都转嫁到了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头上。
从宏观上来讲,明代的税制设计就有大问题。
这是当年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后遗症。
老朱是布衣上位,把钱粮看得很紧,他本著“藏富於民”的想法,为了避免百姓负担过重,所以把正税定得很低。
低到什么程度呢。
大概就是全国一年收上来的赋税,在正常情况下,刚好够国家一年的用度,不多不少。
可问题是,国家哪能年年都风调雨顺?
尤其是大明朝,天灾人祸更是频发。
一旦有事,正税根本就不够用。
穷生奸计,於是,后世的皇帝和官员们,就琢磨出了很多歪门邪道的捞钱办法。
其中最恶劣的一项就是“摊派”。
按理说,摊派歷朝歷代都有,不算什么新鲜事,但是大明朝却把“摊派”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