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德烈从后座下来,跨过扎克的尸体上车,关车门,挂挡开车,汽车再次窜了出去。
高飞收枪,坐正。
安德烈开着车,一脸茫然的道:“去哪儿?”
萨米尔低声道:“我们甚至没钱买一张机票,还有,我们得先换车,另外还有一件事,我中枪了。”
高飞猛然回头看去,却见萨米尔捂着肩膀一脸严肃的道:“没事,死不了。”
安德烈把车开的飞快,他往后看了看,毫无疑问的,后面已经有一堆车追了上来。
毫无疑问,在飞车追逐这一块,美国人真的是全球最专业的,而且这里是纽约,fbi能轻易呼叫来十几架直升机追死高飞他们。
安德烈很是骇然的道:“怎么来的这么快,我们怎么办?”
萨米尔受伤了,后面有人在追,现在天上还没人,但是用不了几分钟,反正最多十分钟的事情吧,应该就变成天上地下一起围了。
这要是换成一般的犯罪分子,可能就该考虑投降了。
但是对于刚刚离开巴赫穆特的三个人来说,投降这个选项不存在,只有死战和战死两个选择。
不,就是一个选择,死战是过程,战死是结局。
那么在战场上被一群敌人追击该怎么做呢?
当然是打反击了,把追击的敌人打掉,至少让他们失去追击能力就好了嘛。
高飞甚至都没有考虑,他拿起了手枪,对着安德烈道:“我们的车是防弹的。”
“没错!我们在坦克里,我撞他们!”
汽车防弹就能当坦克用,这个思路没问题。
高飞摇头道:“不是撞,而是这车太高调了,要换车,否则根本跑不掉。”
“后面有车在追我们,没机会换车,换了也没用啊。”
“那就让他们不能追,前面转弯,停车,我下去把他们截停。”
安德烈诧异的看了高飞一眼,他想了想,点头道:“好!”
高飞的极限防护就是找块布遮住自己的脸了。
但是车里连块能遮脸的布都没有,最后还是老办法,把身上穿的羊绒内搭往上一提挂到鼻子上,就算完成了伪装。
距离已经很近了,因为劳斯莱斯虽然马力大,但是车身也重,速度上并不是很占优势,后面追击的车虽然没那么贵,但速度不慢。
也就是起步稍微晚了点,所以才落后了一点距离,但是现在,两车之间的距离绝对不到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