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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3.第322章 小说的原型地点(2 / 6)

的爱情,许多人批评这是路遥的意淫。

但实际上这还真就是他自己的遭遇。

路遥的爱人就出身于“京城”中产家庭,相对于路遥这个陕西农村的小伙子,可不就是富家女。

所以有些悲剧,还真是命中注定,没办法逃离。

江弦又在西安住了一段日子,就住在《延河》的招待所里。

《延河》隔壁的院子就是陕西作协的地盘,借用他们的资料室,江弦翻看了很多陕西当地的资料和历史。

这既是表面功夫,也是一种学习。

毕竟此前,江弦通过“风流罪人”与“陕北”两条灵感,自主合成出了脑海中的那部承载着陕西厚重文化的小说。

小说篇幅非常的广阔,而且时间跨度极长,江弦前世读过一些家族流的修仙网文,像是什么《玄鉴仙族》。

还有一部国外的电影,叫《时空恋旅人》。

而脑海这部小说,给他的感觉便有些像这些家族流的网文,像《时空恋旅人》,都能从其中感受到时间的浩渺,被震撼到头皮发麻的同时,两眼也在不知何时盈满热泪。

这部小说就是有着这样的威力。

但在它问世之前,江弦这个陕西的外乡人,必须制造出他能写出这篇小说的合理性。

总不能真的凭空写出这么一部小说,要留下一些痕迹给其他人。

此外,这篇小说的后半部分因为作者笔力的局限,又显得有些潦草,江弦查阅资料的同时,也是尝试着去填充、补足,在原有的内容上作进一步的改写。

江弦在西安呆了一段时间,又和路遥回了他的老家,去感受真正的陕北农村。

与此同时,千里之外,山东半岛东部,胶莱平原腹地,一个默默无闻的县级城市高密,因为一部小说而震动了。

张世家是高密县公婆庙村人,他在文化馆工作。

文化馆是县、市一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,职能就是宣讲文化知识,丰富群众生活。

工作也很轻松。

余华不是说过自己在那工作的经历嘛。

“我在文化馆第一次上班,故意迟到2个小时,结果发现是第一个到的,我就知道那个单位来对了。”

这天,张世家来单位以后,找到一本新到的1982年第6期的《人民文学》,捧着阅读起上面名为《红高粱》的一篇小说。

“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,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。他跟着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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