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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7.第326章 调任有眉目了(5 / 6)

这事儿说出去也够吹的。

王濛喊他去《人民文学》当副主编,他能给王濛晾在旁边儿半天。

除了他也没谁有这待遇了。

没办法。

谁让这就非他不可呢?

“江弦,我给你说,这事儿咱就这么定下来。”王濛懒得再跟江弦掰扯,直接拍了板,“我回去立马就给你调动关系,估计很快,一个月以内的事儿。”

“你看,又急。”

江弦无奈的叹一口气。

也罢。

既然王濛诚意都给到这儿了,那他就去他《人民文学》这么一遭。

这决定一做。

江弦自己都顿觉一阵意气风发。

啧啧。

这么年轻的《人民文学》副主编。

走路都忍不住甩起大摆锤。

这等壮观情景,放澡堂子里也少见,给来洗澡的工人们都吓了一跳。

“年轻就是有资本啊。”

“跟年轻有啥关系?你年轻那会儿有这规模?”

“这还是人么?”

“妈蛋,这谁媳妇能吃得消?”

王濛也是被震撼到了,他刚才忙着劝江弦跟他去《人民文学》,再加上泡在池子里面,都没注意到。

现在一看

哎哟喂,太吓人了!

这以后谁还敢跟你洗澡?

江弦不知道这些,自己里里外外洗涮干净,又拔了个罐,浑身舒坦。

换上干净衣服,跟王濛又聊了几句,在路口道别。

回到家,晚上就吃他买回来的熏鸡。

熏鸡确实不错。

色泽金黄,油脂莹润,肉虽软并不烂,有嚼劲还不用费力。

据说京城以前做熏鸡都是用“桶子鸡”。

啥叫“桶子鸡”呢?有说法解释说是“童子鸡”,因以前的厨子几乎都没什么文化,且嫌写着麻烦,字就尽量往简化写。

说起这熏鸡,还有一道衍生菜:烩两鸡丝。

这菜是从鲁菜馆的烩鸡丝演化来的,将熏鸡大腿上的肉撕成一条一条,与生鸡丝一同烩的一道菜。

梁实秋在《爆双脆》中写说,留学回国之后,特意到致美斋吃了三个爆肚儿,一个清油饼一碗烩两鸡丝。

梁先生自己对这顿饭的评价是:“生平快意之餐,隔五十余年犹不能忘。”

“《人民文学》的副主编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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